第(3/3)页 正文内容如下: 【各位吃瓜群众,还有大晚上还在加班骂人的水军们,辛苦了。 我是余乐,也就是你们口中那个“神秘金主”。 首先,关于“包养”。 没错,刘亦霏女士的衣食住行确实是我全包的。 她穿的衣服是我买的,她吃的饭是我做的,她上学的学费是我交的,甚至她出门坐的车有时候也是我开的。 但这不叫包养。 这叫抚养。 因为我有证! 其次,关于“干爹”。 这个称呼太江湖气了,我不喜欢。 在法律层面上,我是刘亦霏女士名正言顺的父亲;在户口本上,我是户主;在日常生活中,我是那个如果不给她做红烧肉她就会哭鼻子的倒霉老爸。 最后,关于“年过半百秃顶老头”。 我今年三十三,发量浓密,身体健康,虽然自认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帅哥,但跟“秃顶”这两个字还是有一定距离的。 为了防止某些杠精说我“无图无真相”,特此附上证据。 PS:造谣转发过五百是要负法律责任的,@娱乐大嘴巴,这一波流量吃得爽吗?律师函已经在路上了,记得签收。】 文末,配了一张高清大图。 照片背景是那张熟悉的欧式大床…… 床上平铺着两本鲜红的结婚证。 打开的那一页,余乐和刘晓丽的合照清晰可见。 照片里,余乐穿着白衬衫,英俊挺拔,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;刘晓丽温婉端庄,眉眼间全是幸福。 两人的头靠在一起。 钢印清晰地压在照片上,红得刺眼。 而在结婚证旁边,还有一张全家福。 正是除夕夜那张“宇宙无敌大帅哥与他的两名家属”的配图。 余乐检查了一遍,确认没有错别字,没有任何可以被攻击的漏洞。 回车键被重重敲下。 发送成功。 第(3/3)页